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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为《我和红》的原创作者感到“脸红” [打印本页]

作者: 无名绅士    时间: 2008-12-1 15:57
标题: 为《我和红》的原创作者感到“脸红”
   读罢原创《我和红》,感到震惊并为原创者“脸红”!
7 P5 |2 T& ~* x   震惊的是这个论坛里竟成为暴露个人隐私和性描写的“展台”!还有人赞赏?
! d1 @# P9 \6 x: ~; A  “泳装处露出多半个乳房,如高高耸起的山峰,乳沟深深凹陷像道无底迷宫。完了,傻了,心彻底乱了——哪有坐怀不乱之理!微风轻轻,袭来一股醉人的体香,简直就是致幻剂。我的血猛地冲上了头顶,一把搂住了“红”,无言无语、无声无息。感觉到“红”身体软得像棉;感觉到“红”闭上眼睛的睫毛抚摸着我的脸;感觉到“红”急促的呼吸和砰砰的心跳;感觉到“红”颤抖的唇和柔软的舌;感觉到身下的“红”,胸剧烈的起伏;感觉到……”% \& G$ [# d% a: p
   为原创者感到“脸红”的是:作为为人师者把个人婚外情隐私也拿到论坛“晒晒”,还声称别让她公看到这篇回忆文章!8 H( O# j# X# @3 S  ~3 r
   请问原创者:你“晒”这一回忆是尊重你的“红”感情吗?得到人家同意了吗?做为她的老公如果看到这一回忆文心里是什么感受吗?他应该杀了你!5 N6 s* y; m8 E; O5 B2 o! W
   得到一个纯真女人的爱,应该去珍惜!你却四处张扬,刻意地描写出来给人看!
% c- |* [" r7 }, h5 C   你是个伪君子!
, k+ \! T# `: Z0 R; l" J) C- B! z
作者: 诺言    时间: 2008-12-1 16:08
哈哈。麦老师。有人砸场子来了。。我看热闹,只能文斗哦。。
作者: 孤独求败    时间: 2008-12-1 17:03
原帖由 无名绅士 于 2008-12-1 15:57 发表
6 `1 o8 K# c* a+ G) L# O   读罢原创《我和红》,感到震惊并为原创者“脸红”!
/ g% x* Y% C: O& _" o   震惊的是这个论坛里竟成为暴露个人隐私和性描写的“展台”!还有人赞赏?1 N- j8 E8 c- z' Y9 d
  “泳装处露出多半个乳房,如高高耸起的山峰,乳沟深深凹陷像道无底迷宫。完了 ...
: a+ q- }; j1 K
个人认为:作为文学艺术,对于人性的描写无可厚非,这是对真、善、美的追求。现在,文学界都对金瓶梅正名并有了学术上的研究。何况,原作者并没有情色之字,只是真性情的表达!!" H- T( b4 L8 K- d, S5 i/ z
对真、善、美的向往是人类的终极目标,也是包括文学艺术在内的永恒追求,更是对那些满嘴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的鞭鞑!!!!!
9 C3 [! M% g8 }5 R& c4 R6 m: H2 t( ~拜托楼主,请您先搞清楚什么是文学艺术、什么是色情描写再来乱语!!
2 {6 V  A2 X  F
. Q, S3 X0 d6 }[ 本帖最后由 孤独求败 于 2008-12-1 17:10 编辑 ]
作者: 孤独求败    时间: 2008-12-1 17:32
“你是个伪君子!”
" _" y; c! L+ Q, z5 m3 `不同观点可以探讨、争论,就是不可以进行人格上的诽谤、污蔑、攻击!
作者: 诺言    时间: 2008-12-1 18:31
支持不同的观点出现,毕竟每个人的思想观念都不同。言论在这里是自由的,不过,希望大家措辞注意下。可以辩论。但是别用过激的词汇。。
作者: 天呀    时间: 2008-12-1 19:17
文学艺术包括虚构,如果是自己亲历的感情,个人认为应该放到自己博客里或者最好放在心里比较稳妥!呵呵~~纯属个人意见!
; m2 H7 q4 v! l. `. p
; F+ j7 _5 U1 ?/ [! Q. F, F[ 本帖最后由 天呀 于 2008-12-1 19:21 编辑 ]
作者: 孤独求败    时间: 2008-12-1 19:27
原帖由 天呀 于 2008-12-1 19:17 发表
, u2 |  f/ |+ T5 P1 w& ~  T文学艺术包括虚构,如果是自己亲历的感情,个人认为应该放到自己博客里或者最好放在心里比较稳妥!呵呵~~纯属个人意见!

) u& y! e+ r9 F同意!!
作者: 奈花岛    时间: 2008-12-1 19:36
我认为没有性描写。有的只是作者纯真的感情,人可以管得住自己的身体,但怎么可以管的住自己的本能和感情?正因为原作者这么写,我才感觉到他有真性情。
作者: 天呀    时间: 2008-12-1 19:55
原帖由 奈花岛 于 2008-12-1 19:36 发表 - `5 r% h1 {: t
我认为没有性描写。有的只是作者纯真的感情,人可以管得住自己的身体,但怎么可以管的住自己的本能和感情?正因为原作者这么写,我才感觉到他有真性情。
$ |4 B! q& h! }1 [) x* j2 W5 Y5 |0 n

( c0 u( C6 C! ]' ?人和动物的区别就是因为有羞耻感,才会穿上衣服,才会用道德约束自己的本能!我想楼主想要表达的是替这个“红”惋惜。以及对这篇文章作者的人品的抨击。只是切入面没有找到,我估计楼主是在非常生气的情况下写下的,并没有描述清楚本意!另外,什么是真性情?难道你认为的真性情就是容许有外遇?就是打着真性情可以放纵自己?就是可以不负责任的挥霍及玩弄别人的感情?
作者: sunshinesl    时间: 2008-12-1 22:36
标题: 鲁迅与梁实秋的论战
我倒不是煽风点火,我感觉新时代都有自己的见解,那到桌面争论是个好事,也是繁荣论坛,让大家都来参与,只不过我赞同“诺言”的话。也是毛主席说的,“要文斗,不要武斗”
作者: 只为君    时间: 2008-12-1 22:44
写的还是不错的,文笔,心理,过程娓娓道来。不要从道德层面看问题吧?何况也没什么太多的。
作者: 逍遥宝贝    时间: 2008-12-1 23:38
我觉得把自己的经历拿出来晒晒也我可厚非,时代不同了,看问题的观点也要多方面的,他敢把自己拿出来晒,你敢吗?(就这个问题应该多方位的探讨你说对吗?)
作者: lds850    时间: 2008-12-2 08:54
我坚定的支持楼主,是非观念没有,就是堕落。
作者: 小鱼儿~~    时间: 2008-12-2 09:07
:/026  :/026 :/026 ~~~~~~~~~~~还是不说什么了,免得溅一身血。
作者: lds850    时间: 2008-12-2 09:14
溅一身血如果不死,就又是一篇红与黑
作者: lds850    时间: 2008-12-2 10:27
尽管是凤毛麟角,已经造成中国假冒伪劣遍地。你如果爱红这个女人,你就可以正大光明让他离婚,而不是偷摸摸的做小人之举,去伤害自己 红 以及你们的家人。有的男人能让女人幸福而更加美丽,有的男人能让女人更加忧伤而丑陋。
作者: 尚辰良品    时间: 2008-12-2 11:14
标题: 感慨那些顽固的读者
这么好的文章,
9 i3 e4 {% ^$ l5 J这么浪漫的作者,
7 n' t: i8 D+ L: G+ ?, s竟然遇到一些不懂情趣顽固的读者,* M  k& x. j6 L- k
真是让人感叹。) _* m5 y1 V) s: I: F" f
麦莎支持你0 s+ F; E# h7 }( q. }3 H
不知道是你谁,你的文采在这里是罕有的
作者: 尚辰良品    时间: 2008-12-2 11:30
标题: 无名绅士
绅士不必太刻薄,
5 v1 t7 {% C, |要懂得欣赏& Q( v1 A3 g9 _* K) _
刻薄就是浅薄了
作者: 孤独求败    时间: 2008-12-2 12:31
原帖由 尚辰良品 于 2008-12-2 11:30 发表   y' L* E, X- y9 `; n4 A* N
绅士不必太刻薄,: \/ m3 o9 G0 Y; [# z- e) R! m
要懂得欣赏2 y9 g1 z6 w) w% V2 {! p/ R
刻薄就是浅薄了

/ m. s. z: j' @" G0 f7 E强烈同意!!!!!
作者: lds850    时间: 2008-12-2 12:52
如果把对不道德的指责看成刻薄 未免就太浅薄了
作者: 牧歌    时间: 2008-12-2 15:09
各书己见,无伤大雅.好象那样的描写,似曾相似.....我也想写.可我写不出来!/:087 /:087 /:087
作者: 你幸福我快乐    时间: 2008-12-2 15:38
加油啊!!!!& @; b4 P, ]( o, \" e) W2 z' W
( v2 J/ U5 A1 L# J2 ~
[ 本帖最后由 你幸福我快乐 于 2008-12-2 15:40 编辑 ]
作者: 永远    时间: 2008-12-2 16:34
谁能有那刻骨铭心的爱,谁就是幸福之人。有的时候真的应该把情感珍藏心里。不过我到很佩服LZ的勇气!!
作者: 寂寞先生    时间: 2008-12-3 09:08
婚外情亦是情,是美好的,只是道德观念不被人们接受,如果是建立在两相情悦的基础上,又没有破坏家庭的和睦,他就是道德的,只是不要拿出来“晒晒”,“晒晒”就不道德了
作者: 青青子衿    时间: 2008-12-3 12:39
晒晒,芙蓉姐姐就是晒出来的,多有名啊!嘻嘻:/026 :/026 :/026
作者: 寂寞先生    时间: 2008-12-3 12:49
青青子衿:, \3 A) k+ r$ N- X" t8 G5 y
你有没有和红一样的经历,拿出来晒晒可以吗?你敢不敢晒晒
作者: 天赐    时间: 2008-12-3 14:40
原帖由 lds850 于 2008-12-2 12:52 发表
3 o+ _1 l: X$ `' V0 J6 O如果把对不道德的指责看成刻薄 未免就太浅薄了

# J, ~( i6 ^- y3 V' T. H! {: k  B' {赞同!而且,岂止是“太浅薄了”啊。/ Y0 T/ Y1 q& ?" n

' k# d: \& J- U$ O3 R4 R0 m) ]7 Q[ 本帖最后由 天赐 于 2008-12-3 14:44 编辑 ]
作者: 老狼    时间: 2008-12-3 17:08
爱一个人不一定要拥有她,在心里默默的爱更能表现出一个人的修养与品质。强烈支持麦老师!!!(以上为个人观点)/:09
作者: 寂寞先生    时间: 2008-12-3 18:35
白纸黑字写的多,
+ M+ P5 I. |% [9 c6 ^) j" ?# `4 }8 H非文、非词、非诗歌,: n7 A, N8 ~0 {8 e2 F
不吃青草放驴屁,
2 A" o2 u1 u4 J( ?/ W: b没事在这瞎参合。
作者: 青青子衿    时间: 2008-12-3 19:10
标题: 回复 27# 寂寞先生 的帖子
想打架吗?/:04 /:04 /:04
作者: 青青子衿    时间: 2008-12-3 19:11
标题: 回复 27# 寂寞先生 的帖子
回家问问你老婆吧,很遗憾地告诉你,我没有。* |& H6 T2 {0 Y0 I- n6 Y; m

0 H% ~: I: |* C/ d[ 本帖最后由 青青子衿 于 2008-12-3 19:16 编辑 ]
作者: 寂寞先生    时间: 2008-12-4 08:39
在网上不过是发表一下个人观点,没有想打架的意思,我虽然很寂寞,但不想打架,如果有冒犯你的地方,请原谅
作者: 孤荷听雨    时间: 2008-12-4 17:50
世人不知因缘在,+ x$ `& [& K  f8 }
因缘何曾绕过谁?
作者: 奈花岛    时间: 2008-12-4 18:22
你方唱罢我登场,毛主席他老人家说了,要文斗不要武斗,这不是敌我矛盾,人民内部矛盾,好解决。
作者: 寂寞先生    时间: 2008-12-5 09:05
孤荷听雨:% d2 `* Q) f# M
说得好,很想和你交个朋友,希望在网上经常看到你发的帖子。
作者: 惊鸿照影    时间: 2008-12-5 11:38
因缘不能善意泯) x. J! o6 p. K
封存心底又何妨?
3 Q; f; C2 G2 S. W* N1 h+ {# `, p2 n9 W- f. M) i
[ 本帖最后由 惊鸿照影 于 2008-12-7 08:32 编辑 ]
作者: 孤荷听雨    时间: 2008-12-5 23:02
谢谢你寂寞先生,希望大家都是朋友,共同进步,共同提高!
作者: 天呀    时间: 2008-12-6 19:01
怎么这么多的不知羞耻的人啊!这是个户外论坛啊,阳春白雪有,下里巴人也要有,可是就是不能有道德沦丧者的地方!如果再有对这样的现象称赞的,别怪我问候他家异性啊!擦~~~~
作者: 诺言    时间: 2008-12-6 22:02
原帖由 天呀 于 2008-12-6 19:0+ A6 y7 R, t+ T8 }' r
1 发表
, C7 ?( r7 G5 v怎么这么多的不知羞耻的人啊!这是个户外论坛啊,阳春白雪有,下里巴人也要有,可是就是不能有道德沦丧者的地方!如果再有对这样的现象称赞的,别怪我问候他家异性啊!擦~~~~
/ i6 d, a# Y- q& k1 k2 e
人不是坏的,只是习气罢了,每个人都有习气,只是深浅不同罢了,说话不要带有攻击性,不要带有杀伤力,不夸已能,不扬人恶.世上的事,不如己意者,那是当然的, 你只管活你自己的不必去介意别人的扭曲与是非,毕竟每个人的生命观是不同的,别把你的思想强加给别人.你觉得我说的对么?
作者: 天呀    时间: 2008-12-7 12:35
原帖由 诺言 于 2008-12-6 22:02 发表
" ^3 o! `( x- p9 U! Z) t2 @
. i3 N5 A; W$ U2 A4 ]* b1 {5 G  l人不是坏的,只是习气罢了,每个人都有习气,只是深浅不同罢了,说话不要带有攻击性,不要带有杀伤力,不夸已能,不扬人恶.世上的事,不如己意者,那是当然的, 你只管活你自己的,不必去介意别人的扭曲与是非,毕竟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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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那是相当的对!好,我也可以对社会上的各种弊端睁一眼闭一眼,我们大家都这样做!都做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话不投机,少说为佳。人情冷暖,马瘦毛长!那样我们社会是相当的和谐啊!
作者: 诺言    时间: 2008-12-7 12:58
原帖由 天呀 于 2008-12-7 12:35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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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 y% a  x0 j2 m" k* A你说的那是相当的对!好,我也可以对社会上的各种弊端睁一眼闭一眼,我们大家都这样做!都做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话不投机,少说为佳。人情冷暖,马瘦毛长!那样我们社会是相当的和谐啊!

. J; }1 i9 G: I8 N, B4 w; G/ r. k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会遇到相异于自己的人。大至思想观念,为人处事之道,小至对某人、某事的看法一评论。这些程度不同的差异都会化成人与人之间的争执与论辩。我们的周围,争论几乎无所不在:一场电影,一部小说,一个特殊事件,某个社会问题都能引起争讨;甚至连某人的发式与妆饰也能引起辩论。在某种意义上看,不同见解的争辩过程只是寻求真理的过程。辩论,就是为了探求真理,坚持真理,维护真理而相互劝说。然而由于论争的任何一方都想推翻对方的看法,树立自己的观点,故此,辩论和寻常说话不同,它是带有”敌意”的语言行为,因而有所谓唇枪舌剑之说。于是,大凡争论留给我们的印象都是不愉快的,最容易使我们良好的交际愿望落空。我们只是为了探求真理,何必去伤人际和气,对于社会的很多弊端,不是我们所能左右的.每个人都能管好自己有良好的行为准则,那社会就会和谐的,可是,能么?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到的,否则,公检法...部门都可以解散了,不需要了.只是希望论坛里的辩论是彼此针对事而不是针对人去辩驳...大家注意言辞而已...希望大家都来参与辩论。说明大家关心这个社会,这个论坛.是非观念还是比较强的...
4 O' X5 F' `* _$ V# A1 a
  h; j, D) Q8 T# z' q[ 本帖最后由 诺言 于 2008-12-7 12:59 编辑 ]
作者: 常青树    时间: 2008-12-9 09:06
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以我的艳遇为名,以伤害红为实,做人不厚道,可悲。从原文看红现在已有幸福的家庭,原配丈夫,儿子上大学。虽然红年轻时有过浪漫,已是十几年前的事。"我“现在揭伤疤,又美其名曰教育大家。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作者: 红色水手    时间: 2009-2-24 22:33
经权威鉴定又一起花果山艳照门事件!估计弄不好也能出人命!嘿嘿
作者: 红色水手    时间: 2009-2-24 23:10
南有冠希
9 q9 ^/ ^5 J% }北有麦沙
6 k* a0 ]- W: @7 ^! u冠希拍花
3 O6 }3 j6 S/ G$ ?( `: ]麦沙摸花
; A- V6 l. k: [7 q- }" Q% O拍花花落% E0 s' ?9 l6 l( ]7 E+ q$ k
摸花花杀1 E% z3 r4 X+ X$ l- R6 e  K
冠希北逃$ u. N  g/ @; W* u9 l, @) I: {3 ]
麦沙南下
$ X0 J, g1 l2 J  R: U7 f' d, M艳照有门
/ K# O" B$ w  h# \' b) }床上有花4 Y$ s5 z- A1 b5 q$ t
冠希被抓
7 a$ A- S: z( ^* O0 Z麦沙事发
+ N; X# P/ Q/ C" _6 z鉴定完毕7 U' @; Y% x: \( I
南冠北沙" V$ w9 d2 o- l0 K0 p$ A: ^
事由情发!
8 L2 }- H# g9 J5 a, K# M4 n8 U大家莫急. ^, N" [& N) Z* D$ W5 ~' [# b
斑竹莫慌
( D7 x5 k' _7 r# L& x% c$ q嬉笑怒骂
- V& b$ I  k2 \5 I7 b8 [0 @/ {皆成文章
. L/ ^' j+ E$ }3 U有人愿说9 M! F- h+ s7 O0 z
有人愿骂3 M+ M  N; c+ Z
意见没啥
$ B; P9 k. T( S$ v' f其实可发
6 C& m* ]0 Q/ e( C8 @2 ], Y.哈哈!6 P/ y9 X; F: |

( V' l* C! Q$ T0 v1 ^; p/ S[ 本帖最后由 红色水手 于 2009-2-24 23:57 编辑 ]
作者: 镜花水月    时间: 2009-2-24 23:23
我觉得无名绅士的说法和观点没有错。( H$ G& k- a8 }" b
常青树先生说得好。“以我的艳遇为名,以伤害红为实,做人不厚道,可悲”! v( E- n! e9 T9 f% J1 s  U  L. {
我支持他俩的观点。
, u) c7 d) S6 E' ^4 t; H  ^论坛确实是一个阳春白雪的地方。但也应该有个道德的底线。
作者: 镜花水月    时间: 2009-2-24 23:26
不惑之年的男人和女人,做事情都需要有分寸的。
作者: 柔情小妖    时间: 2009-2-25 08:34
    世界万物,存在必有他的理由,和条件,无论理由有多充分,要用平常心对待,相对论的理论永远都是正确的.正确与否自然会有定论.:/010 :/010
5 \$ {, O9 L& U0 W' x3 {7 ] + Q! Y7 v5 Y% F$ J! e; [
    创作来源于生活,而又超越于生活,除了<忏悔录>,无人能更真实地表现自己的内心世界,真实再现也的确需要一种勇气!
5 u& f% w6 ?+ i. o% _   一个人如果改变自己的做法,其实也是一种对自己以前的否定,这也需要勇气的.
) e/ Q% q5 x0 [% M: N) V! O    更何况麦沙的原创应该属于原创作品,文学作品也好,其他也好,我们更多的要看到积极的一面,社会才会进步!
) Q- G! |* w0 H! Y6 e                 --------一家之言,个人观点,呵呵.
/ e% W2 n+ ~% a8 Q" t6 i6 O- }3 U  n# N* ?: X# W- J
[ 本帖最后由 柔情小妖 于 2009-2-25 08:44 编辑 ]
作者: 镜花水月    时间: 2009-2-25 09:57
“我和红”作品中有让人积极的东西吗?(不敢恭唯)难不成整个社会都要号召去婚外情,然后在当成一种美德去宣传。/:030 /:030 /:030 文中最可悲的是那个女人。没有羞耻和道德的社会只能是原始社会。呵呵。0 x# R9 W# o* }& t
很多的回贴我想不是对作者本人有看法,而是大家对文中的“我”所体现的反感,但如果非要对号入坐,那就没有办法了。
6 |+ I5 L* a4 f+ @# _4 ]5 R0 B0 i其实社会上这种文章铺天盖地的很多,大家可能看过一笑而过,不会发表任何言论,之所以在论坛上会发出异议,是因为大家把这里当成了一个完整的集体,中间的每一个人和事都觉得离自己很近。:/010 :/010 :/010
作者: 诺言    时间: 2009-2-25 11:00
原帖由 红色水手 于 2009-2-24 23:10 发表 2 A* n3 L; ^9 y5 q+ _# d  c
南有冠希
, A* `1 y& M" f$ F4 E0 Y北有麦沙+ H1 c" O/ D" t$ I* D; J$ `& j! V
冠希拍花
' P0 ]+ n" t' X1 T$ \( j, s/ Z麦沙摸花- j! i" A0 ]% |9 R4 F# p: S6 Q
拍花花落
) w% R) O# v2 J( {! ~3 n9 ]摸花花杀" _& e  Y  `% H+ T0 H( u. F: \
冠希北逃
5 J, `- B# t6 k9 B" i麦沙南下
0 ?5 v( c# e6 i" e" F, Y+ \艳照有门- u5 W8 r3 }5 J9 e
床上有花' q4 X# |% e/ B9 `
冠希被抓% O$ ?. I0 s+ D) {  S6 \, `1 x
麦沙事发
1 {( R- G- {$ k5 `9 r. `鉴定完毕- T+ d: v, {$ d( i" ?. Z# Z
南冠北沙0 Y3 T& e; i' _8 X6 o, E
事由情发!+ t; ]; [9 ^$ l/ K: ?  b8 f
大家莫急
0 ~% e  ]) J4 h0 I: c0 ?斑竹莫慌
# M) N+ f0 s' q% `嬉笑怒骂) F$ ^/ k6 W8 V3 z; y$ Z
皆成文章
. I' c( D: N, N5 d  H* E7 K; D有人愿说0 r6 h8 @2 K4 j
...

0 W1 x2 m& [. Y2 f+ Y* D: E! S8 L: K  y: M' `" _; S* G. ~
有才
作者: 梧桐雨    时间: 2009-2-26 10:04
我只是想知道    所有支持楼主的男女    你是否真的是一个谦谦君子    你是否这一辈子只爱你的老婆(老公 )    你是否活到现在  只和你的老婆(老公)上过床   你是否对你老婆(老公)以外的异性看都不看    2 t' u% ~- s  h9 W
5 v7 a, U) x. S" s, @
呵呵   本人没有恶意    只是觉得   做人要厚道   也只是觉得   老麦只不过是把自己做的说出来了   我还只是觉得    老麦比那些做了却不敢承认的人磊落多了    当然    对于红来说     老麦该说声对不起
作者: 镜花水月    时间: 2009-2-26 10:38
楼上的。看来你也有过这方面的经历了。不然会这样理解呢。
作者: 柔情小妖    时间: 2009-3-3 08:43
人是有双重性的。这个没人能否认,有阳光的一面,也有阴暗的一面。否认的人的确也很虚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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