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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全省生猪存栏约650万头,年出栏950万头左右。早期台湾病死猪处理也比较无序和混乱,经过近l0年时间,目前已基本形成比较成熟的运行机制。病死猪化制处理模式运行的主要要素是:政府监管,财政扶持,企业运作,协会协调,保险保障。
建立化制厂,形成废弃资源的综合利用台湾共设有6家化制厂。化制厂由企业或自然人投资,政府扶持,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但必须按照法规要求执行病死猪清洁化制任务。化制厂不仅作为病死猪处理的法定机构,同时也是屠宰厂废弃物,患猪、牛、羊、禽及水产品废弃物,疫情暴发时的病死畜禽及政府查获的非法畜禽产品等集中处理的场所,是一项废弃资源综合利用的很好模式。
化制厂通过对病死猪的处理生产油脂(猪油)和肉骨粉,获得部分利润,病死猪经过化制大约可获得30%的肉骨粉和0.05%~0.08%的油脂。当然更重要的生存条件是政府的补助。台湾政府扶持设立化制厂的做法是根据化制厂设计生产规模,编制投资预算,政府按投资总额一次性补贴60%以上的建设资金,业主出资一部分,同时,政府负责协助业主取得土地使用权。
生猪保险,监控病死猪的流向台湾绝大部分养猪场的所有在养的猪均要求参加保险,目前保险率己达90%以上。每头猪保险费32.4元新台币(约7.5元人民币),其中政府给予补助70%,农户仅负担30%。养猪场的养殖头数由乡镇农会负责办理核保清点,收取保费,上交保险公司,农会同时负责代为办理理赔事项。政府甚至每年编列专项预算,用于养殖户的宣传教育,促使养殖户主动将病死猪交给化制厂化制处理。
结合保险需要,规模化的猪场所有存栏猪数变化均需适时登录政府设置的用于动态监控计算机网络数据平台,防疫部门在每个化制厂派驻一名工作人员开展防疫监督工作并承担保险的鉴定和理赔确认。政府也利用网络监控系统来实现保险的准确理赔和对病死猪流向的有效监控。
设立圆筒放置病死猪,政府补贴运输养猪场出现病死猪时,根据保险公司的要求做好理赔所需记号后将病死猪放置猪场外的固定地点即可。为方便病死猪的装运,同时避免造成二次污染,政府出资给每个养殖场一个圆筒供其放置病死猪,该圆筒与集运车的自运装卸设备配套,实行自动装运。为防止司机在运输过程中将病死猪丢弃或贩卖,每辆车均安装了卫星定位系统,该GPS系统由环保部门出资安装,防疫部门会根据猪场分布和化制厂的位置优化车辆行车路线,所有车辆每天均按事先设计好的固定线路收集病死猪,什么时间到达什么猪场基本十分准确。
制定严格的法律,成立稽查机构监督台湾地区有《畜牧法》、《废弃物清洁法》、《食品卫生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养殖户病死猪必须依法按照委托化制或自行掩埋(焚烧)处理。委托化制的养殖户应与化制厂签定《委托清除集运合同》,自行掩埋或焚烧处理的应向防疫部门申请审批,否则养殖场所有证件不予办理。如果病死猪不依法处理,对外销售,最严重的处罚是判处有期徒刑,没收非法所得,追缴个人名下所有财产。为保证病死猪处理的运行效果,杜绝病死猪上市,同时政府成立稽查机构,监督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资料来源于《借鉴台湾经验推进福建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政策建议》)
结语“我住江上游,君住江之尾,借水送去一江猪,可觉味道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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