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楼主 |
发表于 2011-1-25 21:13:20
|
只看该作者
阿尔伯特-菲什吃小女孩
无论从哪一点讲,阿尔伯特-菲什都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禽兽。他的绰号为“发狂的月光杀手”、“Wysteria 狼人”与“布鲁克林吸血鬼”。他是一个虐待狂,妄想症患者,更可恶的是他以作恶为乐,从他的丑恶行为中得到最大满足。他除了被证实是一个连环杀人凶手和食人恶魔,还是一个有恋童癖和偏执狂的人。他大约对三百位的受害者作出过性侵犯行为,亦杀害了其中十五名幼童。阿尔伯特-费雪在杀害他们后还会肢解与吃下他们的尸体,具有严重的自虐的倾向。他犯罪的原因是由于被自己的小孩所抛弃,令他对小孩产生憎恨的情绪,更发展到恋童癖倾向。
阿尔伯特-菲什犯案记录中的第一名受害者,是一名叫巴德的十岁女孩葛瑞丝。当时阿尔伯特-菲什把名字改为法兰克-霍华后,到了巴德家去应征工作。在应征时他博得了巴德的良好的印象,因此阿尔伯特-菲什就谎称自己要去参加小侄女的生日派对,希望能邀请葛瑞丝一同参加,在这之后葛瑞丝就从此在世界上完全消失了。
事实上,阿尔伯特-菲什把这名个来自曼哈顿的10岁小女孩杀死后,把她吃掉了了。六年后,费雪将她怎样虐待小女孩以及吃她的详细经过,并表示他从中得到了极大的乐趣,一一写下来,还将这封信寄给小女孩的父母侮辱他们。结果这封信暴露了他,警方在追查之后,发现了当时使用假名的阿尔伯特-菲什,且更进一步的发现了阿尔伯特-费雪的种种犯罪行为。他被捕了,还被定了罪。1936年1月16号,由于阿尔伯特-菲什残忍的犯罪手法令人发指,66岁的他终于在纽约北部地区的辛辛监狱以电椅的极刑被处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