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2009年中国大陆山难综述
2009年中国大陆的山难有人用时尚的词语来形容:是“井喷式”的。全年度(包括2008年底的一例),在山难中遇难的人员增加到44人,其中在高山探险中遇难的人为3人,其余41人均是在山地户外运动中遇难的。 其实用“井喷”一词来描述虽然表现了山难发生的数大幅度快速增加的势态,但还是不准确的。这个词容易给人以“出乎意料”的感觉及难以理解的感觉。 实际上,山难的数量及遇难人数量的大幅增加和参加登山户外运动总人数的增加直接相关。去年全年山难遇难者为20人,是近4年来最少的一年。在编制2008年的山难报告书时,我们提出,这个低值是自然形成的,不应因此而盲目乐观。 由于各种因素的限制使当年出行参加户外运动的总人数明显减少了,是造成户外山难遇难人数减少的主要原因。但不少隐患依然存在。2009年遇难人数较去年增加了约1.5倍,同样也不能因此断定形势有多么严重。 实际上,与国外相比,中国山难年度遇难人数还是较低的。而遇难事故的发生率也并不高。但需要我们十分重视的是,这些山难中大多数是“不应该发生的”事情,暴露出在安全教育上、风险管理上、制度完善上、开展救援上等重要方面存在很多不足和缺陷,不努力解决这些问题,山难的发生和遇难人数的增加不仅会继续扩大,还必然影响到登山户外运动的形象和健康发展。对此我们必须给予清醒的认识和足够的重视。
同往年一样,多数遇难事故依然是发生在“无责任主体”的活动中。其中2例2人为个人单独行动,6例7人为亲友结伴行动,5例23人为网上组织。此32人占当年山难遇难总数为72.5%。因此,还需要强调加强山地户外运动的管理法规、制度的建设,设定明确的从业门坎及认证、鉴定标准,明确界定活动组织者、发布者的责任担当,对网上组织户外运动提出明确的要求和警示等项工作。这些已成为积存数年,不能再拖延的瓶颈问题了。
2009年连续发生了几起群体遇难的恶性事故。在同一时间、地点、活动中因为同原因死亡2人以上的案例共有6起,死亡34人,为前所未有。因山洪暴发致死,一例死3人,另一例死19人。相关人员不吸取历史教训,几年来连年重蹈历史悲剧,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势。另外,雷击致死2人。
救援工作推进显著,登山户外运动风险管理和救援组织进一步发展。一些地方的ZF、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登山协会和公益性社会团体、共青团、志愿者组织等对登山户外运动的救援工作的支持和重视明显加强。在北京、河南、浙江、深圳、海南等地组织救援演练,普及了关于户外运动的风险知识和救援的观念、技术及装备。正在探讨构建登山户外运动救援体系的观念、框架和方法。
各地的救援队等组织快速发动参加当地山难的救援活动,成功解救了不少受到山难威胁的群众,避免了山难的发生,或减少减轻了山难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 (OVE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