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青树 发表于 2008-12-7 17:28:08

一个拜倒在石榴裙下,又被女人抛弃的男人。现在想伤害她,可悲。

天呀 发表于 2008-12-7 19:35:08

送楼主一个大牌坊~~!

sunshinesl 发表于 2008-12-8 05:33:00

东北方言也是我们的文化遗产,我感觉需要保护开发

“啼嘞秃噜”谢谢楼主,这个词我一直不会写。

小鱼儿~~ 发表于 2008-12-8 22:05:14

:/040 :/040 :/040 "在一起只玩玩、乐乐、互相高兴,绝不影响各自家庭”。"
                              这是矛盾的,你们在一起玩玩、乐乐、互相高兴,家庭就会受到伤害的。

寂寞先生 发表于 2008-12-9 08:51:28

很好啊,希望你继续写下去,整理出书,一定会有很多的读者的,我相信

寂寞先生 发表于 2008-12-9 09:49:19

“麦老师”:感谢你首先想到我,满足我。我看你的《我和红》是以欣赏文学作品的眼光来看的,我相信作品里的《红》的事情大多是虚构的,我支持你继续写下去,一个著名的作品和著名作家在不久的将来就会诞生了,我期待着

常青树 发表于 2008-12-9 15:37:08

我也希望是虚构的---

小幺 发表于 2008-12-9 20:24:28

可能是传统观念影响吧,对那些搞婚外情的人很是不理解,既然要搞婚外情何必有去结婚呢

缥缈之风 发表于 2008-12-10 18:00:23

对于婚外情我是这么理解和看待的。1:因为婚内出现了问题而又不能立即解除婚姻,这个时间里男人和女人都会有一定理由地,在一定条件下产生婚外的一种临时的感情。有的婚姻没有解体就形成了婚外恋情。2:不同环境下,比如单位俩个人解触比较密切甚至经常共同出差,和单位的这个人比家里的另一半说的话多,共处的时间长。很容易产生不一样的感情。还有很多。。。。。如果知道婚外还不如婚内好谁也不会去弄婚外恋。麦老师可能要描写一个警示的文章吧。就是有很多人不能把故事和麦老师的生活区分开来。

青果青城 发表于 2008-12-10 22:35:58

我觉得麦老师要描写一个警示的文章。现在,婚外情是社会的一个很普遍的现象,好多人对这一社会问题大惊小怪,甚至是破口大骂,感到很不理解。有些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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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我和红》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