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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无处不在,风险伴随着人们的生活,人的任何活动都有风险,在正常生活中,人们认识到风险,也自愿承担这些风险。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生活节奏的加快,活动的频繁,人与人接触增多,风险也随之增大。每个人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是社会生活的基本准则,也是法律的基本原则。当个人单独从事危险活动时,由自己承担风险没有任何异议,但是,如果与他人共同从事危险运动时,风险由谁承担?体育比赛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如对抗性较强的拳击、球类比赛及具有高度危险性的体操、跳跃项目等,经常发生人身伤害甚至死亡事件,在体育比赛中,选手在遵守比赛规则的情况下造成对方伤害的,不应承担责任。大型体育比赛一般由保险来分散风险,但是,小型比赛与游戏,没有保险,发生损害如何处理?从侵权角度分析,由于参与人自愿参加游戏,意味着自愿承担游戏固有的风险,从古代比武中的“生死状”到现代体育比赛中的自愿承担风险,自愿承担风险具有悠久的历史,在现代的竞技项目中为绝大多数参赛选手所接受,并成为一项规则。由于我国立法概括性与落后性,没有自愿承担风险的规定。可是户外的风险无处不在,防不胜防。我们自己的规则毕竟不是法律,我们有必要用法律工具来保证自己的权益,衡量我们的责任和权利。如果一旦出现了RMB交易,也就出现了无形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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