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一八事变前的日本侵华史(1874年--1928年)
1874年
5月,日本出兵3600余人入侵我国台湾,残酷杀戮高山族同胞。
10月,迫使清政府签订《北京专条》,承认琉球为日本保护国,并赔偿日本兵费50万两白银。
1894年
7月,日本军舰突然袭击在丰岛海面执行护航任务的中国军舰,重创“济远”号和“广乙”号;击沉“高升”号运输舰,造成700多中国官兵死亡,由此爆发中日“甲午战争”。9月,日舰队在黄海海面袭击中国北洋舰队,击沉4艘军舰。“致远”号管带邓世昌及全船250人、“经远”号管带林永升及全船270人壮烈牺牲。
10月,日军分两路侵犯我辽宁省。
11月,日军占领大连、旅顺。日军进入旅顺后,见人就杀,在4天3夜的大屠杀中,全市2万多中国人全遭杀戮,只有埋尸的36人幸免于难。
1895年
2月,日军从水陆两路夹攻驻威海卫中国海军。3月,日军占领整个辽东半岛,日军所至,烧杀淫掠,无所不为,仅在田庄台一地,就杀死我军民2000多人。
4月,日本迫使清政府签订割地赔银的《马关条约》。
6月,日军再度登陆台湾。
11月,日占领台湾全岛。
同月,日本强迫清政府同日签订《中日辽南条约》,中国向日本交纳3000万两白银,日本才交还辽东半岛。
1898年
日本强行将福建划为其势力范围。
1900年
5月,日、俄、英、美、德、法、意、奥八国联军进犯北京,镇压义和团等反帝爱国运动。7月,日军攻陷天津,在津抢劫白银200多万两。
8月,八国联军攻陷北京,在京烧杀淫掠。
1901年
9月,清政府与日、俄等11国签订《辛丑条约》。条约规定中国赔款4.5亿两白银,交出税务、使馆区管理权,并禁止中国人成立或加入反帝组织。
1905年
1月,日军再度占领旅顺。3月,日军占领奉天(今沈阳),并与俄为争夺中国领土在我东北进行大规模厮杀。
年底,日本迫使清政府签订《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条约》,获得在我国东北南部之特权。
1906年
6月,日本成立了掠夺我国东北资源的大本营“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
1907年
7月,日本与法、俄签订秘密协定,把南满和福建定为日本势力范围。
1914年
8月,爆发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日本把山东黄河以南地区划为日本对德“作战区”。
10月,日军占领济南和胶济铁路全线。
11月,日、英联军攻占青岛。
1915年
5月,日本以最后通牒方式,迫使袁世凯接受日本灭亡中国的“二十一条”要求。
1918年
日军开抵哈尔滨,攫取哈尔滨至长春的铁路管理权。
1925年
5月,日本人开枪打死上海日商内外棉纱厂工人代表顾正红、打伤其他工人十余名。
后又伙同英国制造了震惊中外的“五卅惨案”,当场打死工人和学生71人,打伤数十人。
1926年
3月,日舰炮击大沽炮台,中国驻军死伤10余人,后日本调军舰于大沽对中国进行威胁。3月18日,北京群众举行集会抗议,遭到镇压,47人被打死,200余人被打伤,酿成“三一八惨案”。
1928年
5月,日军制造“济南惨案”,打死中国军民1000多人,并占领济南。6月,日本在沈阳皇姑屯车站炸死张作霖,阴谋夺取东北。 |